就那么喜欢你_就那么喜欢你 第71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就那么喜欢你 第71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“宋知予。”温苒瓮声瓮气地回道,“但是没有拍到。”

    ??“你不是负责写文案吗?怎么也去跟拍了?”温纯头疼不已,她胆子也太大了。弄不好会被揍的!

    ??“我同事说,宋知予在xx火锅店吃火锅,我们也没拍什么。”温苒抠着手,“你千万不会要告诉我爸妈,还有大哥。不然我的事业就完了!”她双手合十,“拜托拜托!”

    ??“那我有什么办法?我是室内设计师,不是律师。难道让我给你画图,让你越狱啊!”

    ??“我也不敢越狱!”温苒小声道,“我不是还有纪姐夫吗?”

    ??温纯瞪着她。

    ??“是未来姐夫。他可以帮我。”温苒举着手,“我保证,以后我再也不去跟拍明星了。”

    ??两人正说话间,纪氏的律师来了。律师姓张,美国法学院毕业。

    ??温苒看到律师来了,顿时两眼放光。

    ??张律师已经把前因后果了解清楚了。“我已经联系了宋知予的经纪人,和解。”

    ??“和解?”温纯有些担心,“宋知予愿意吗?”

    ??“以纪总的身份去联系的。另外,需要温苒去道歉。”

    ??“让我想宋知予道歉?我不!我什么都没有拍到。”温苒这会儿有底气了。

    ??“相机里有109张照片,全是宋知予的,证据都在。并且,你们已经准备把照片卖给橙子周刊了,收取了5万块。你们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】。”

    ??“那是我同事拍的。”温苒睁大了眼睛,她连忙挥手,“我怎么可能会卖他的照片,我家里还有他高中时候的照片,要卖我也卖那些。”

    ??温纯拧眉,“宋知予不认识你了?”同学一场,也不会这么狠心吧。

    ??“人家现在是流量明星,怎么会记得我们这些普通同学呢。”温苒撇撇嘴,心里又酸又涩,表情都变了。“哎——”

    ??张律师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,他说道:“是宋知予的经纪人,我先接电话。”

    ??温苒目光紧紧地盯着张律师,认真听着电话里对方在说什么,可惜听得也不太清楚。

    ??等挂了电话,她急切地问道:“张律师,他经纪人怎么说?”

    ??张律师道:“同意撤案,但是要你亲自向宋知予道歉。”

    ??“我都被抓了两个小时了,我受了多大的罪。他还有没有心啊!”温苒红着眼圈,委屈巴巴的。

    ??张律师看向温纯,“这是最好的办法。宋知予是流量明星,粉丝之多,弄不好,这事若是传出去,吃亏的还是温苒。”

    ??温纯点头,流量明星得罪不起。“我们道歉。麻烦您再和他们联系一下。”

    ??温苒哼哼,“电话号码给我,我来打。我亲自给宋知予道歉!”

    ??温纯从包里拿出面纸,递给她。“把鼻涕擦擦。”

    ??温苒拨通了电话,是个女人接的。“宋知予?”

    ??“知予正在拍戏,您是哪位?”

    ??知予。叫的真亲热。

    ??温苒一咬牙,“我是富婆,你让他拍完了,给我回个电话。”语气高冷,和刚刚哭泣的小百花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??甚至,她还演起了包养小鲜肉的富婆。

    ??张律师撇开了眼,无声地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??一旁的温纯,也无话可说了。

    ??丢人啊!

    ??▍作者有话说

    ??温苒的故事,专栏放了预收,喜欢的可以提前收藏一下。

    ??傲娇小公主vs贫困生的故事。

    ??第 53 章 [vip]

    ??温苒耸耸肩, “我这也是告诉宋知予和他的经纪人,我是有钱的,以后我也会支持他的代言的。”

    ??温纯这辈子就没见过这样的“富婆”。“你有钱?你是准备靠你的工资还是你的零花钱支持宋知予?”

    ??“不要看不起人嘛。我虽然没你和大哥学习好,但是我也有别的生财之道啊。”温苒挑挑眉。最近回国后, 她才深入了解国内视频主播这个新兴行业。反正, 她做不了律师、企业总裁。但是她爱臭美啊, 化妆、穿搭, 她在行啊。先前她已经和江黎黎合计过了, 以后两人合作, 一起发财。不过,江黎黎现在去参加选秀节目, 估计暂时也没时间了。

    ??“听着还不错。你想做,就好好规划一下。”温纯尊重任何行业, 她也看过网红直播,所谓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。

    ??温苒连连点头。这就是她喜欢温纯的原因,她看待任何事总不会带偏见。

    ??温纯抬手点了一下她的额头,“先想想怎么让宋知予原谅你。”

    ??她的话音一落,温苒的手机铃声响了, “是宋——知予啊??”

    ??“接啊!”温纯看着她。

    ??温苒刚刚还雄赳赳气昂昂,现在怂了。“我紧张。”她把手机递给温纯,“你帮我说,要不张律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